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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6年暑期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29 信息来源:经管学院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及《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方案》(研工字﹝20245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现启动2026年暑期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项目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籍在读的2026年夏季毕业的应届研究生。此次评选共分为“市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两项,“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进行推荐。

、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品德优秀,学术诚信,知行合一。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勤奋好学,成绩优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无不合格课程记录。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科研能力显著。

(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五)在校期间获校级(含)以上荣誉。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六)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评选程序

1.制定评选细则。学院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专职辅导员、研究生教务秘书及研究生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按照学校评选通知要求,制定学院的评选细则,并在学院范围内公布。

2.学生申报。符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市级优秀毕业生由学院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进行推荐。

3.学院评选及公示。学院审核参评研究生资格,并组织评审确定出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的公示。学院将公示后初选名单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市级优秀毕业生需参加学院答辩,暂定时间59日,地点旧图书馆报告厅)

4.学校审核及公示。学校对培养单位初选名单进行复审,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研究生若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实名向学校提请复议。公示结束后,学校将“市级优秀毕业生”评审结果报送至市教委。

、评选要求

1.学院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

2.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和评选要考察毕业研究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

3.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离校前出现不符合评选条件情况,须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

4.各参评人于56日(星期1100报送材料如下:

电子版材料:《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申报表》(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太阳网集团tcy8722优秀研究生毕业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附件3中写到的各种奖项论文的相关证明材料和GPA成绩单(扫描件)报送至liuli2021@cau.edu.cn ,邮件命名方式硕士(或博士)+姓名+专业

纸质版材料:《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申报表》(附件1)、各种奖项论文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和GPA成绩单交至院楼312室。

、注意事项

1. 《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申报表》导师推荐意见处,必须有导师签字,否则无效。

2. 未按截止时间提交材料(纸质和电子版),视为放弃

 

联系人:刘立

联系电话:62737523

 箱: liuli2021@cau.edu.cn

办公地点:经管学院院楼312

 

 

经管学院

2026429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报表.docx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汇总表.xlsx

  附件3:太阳网集团tcy8722优秀研究生毕业生信息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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